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🚻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👂)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🥁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📬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🦊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🚛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📇)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🌐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🏞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📤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😸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😱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😀)资,培育支持(🙀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🏡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🔈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🌿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🐺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🍧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⌛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🚼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🔄)前,即使进了医(🌌)保目录,创新(🎃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👶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🔟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😽)疗机构。 (🗾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🤮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🚨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🆒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🕵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👒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🍎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📽)点纳(🎤)入(🍷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🛁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🍛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🗣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🆎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⏭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🎪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😥)申报、(💨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🏷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💧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🕍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➡)制”。国家医(💪)保局相关负责人(🎎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🐿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🏬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🈺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🤲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🔂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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