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🎫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🤳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🔼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🐥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🔯)件都一一给出(🐫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🥝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🛶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🖖)医药企业、科研(🌼)院所、医(🌐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🃏),文(🈷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💌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🎥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🏁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🔐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😰)得国家(🍿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🐊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⛪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👢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🕉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🍇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💿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🕗)中心(💆)副主(⛴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🎴)保定点医(⛵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🕘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🐴)者合理用(🌠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🕵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🚗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🔻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🔗)的(👾)一大亮点是提出(🦋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🌸)新药品(🔝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⛏)医保保障范围的(⛳)创(🤼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🔧)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🚇)目录是(🆘)健全(🌫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🥨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💃)渠(🥓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🐋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🔆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😍)布(📡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📫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📢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🌂)产品(🎾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🖤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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