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💿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🌂)量发(💪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🥘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🔖)都(⬜)一一(🐚)给出解决措施(🔮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➗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🌷)床用(🏐)药需求(🌒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🦒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❗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🆙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✅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🥙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🐗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🌷)保(🀄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🐚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🐋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🚋)点领域,推(🚨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🐢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🔄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🍦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🍿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🚠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🤝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🍿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🧠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🎳))。 《若干措施(🕤)》提出,定期(🐬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♏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🐵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🍮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🍻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🧜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⬅)称商保创新药(🙏)目(😪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🆑)。 在发(😯)布会(💺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🀄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🔺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🥡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✅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😡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🌗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🔘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😌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🐛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🖖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💹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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