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⛏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🚂)注意到,对于业(🎧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📝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⛵),文件提(👠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🔫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🧑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🚚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👭)构等合理确(👆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☕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🅾)提(🐚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🌃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🌑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🌭)药、支付范围等(🅿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🌆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♑)罕见(🎙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🔝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😛)在政策解读发(🚫)布(🤺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🐸)入医疗机构。 (🌸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🌹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🔕)绿色通道,保障(🗓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🆑)外,不得以医疗(㊙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🤥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🤲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💛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🎥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🔲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🌼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📌)另外,此(🌙)次文件中的(🌌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㊙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🈴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🐉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🧖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📎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🆚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🦊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🤘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🥓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🕒)记者还(💹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🖇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🎶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🚸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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