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📧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📲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👢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📞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🍺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🗄)持(🍌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🍐)看,文(🐂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🏅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🚋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🏉),企业可(🕞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😃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📿)付范(🐶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⏪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😟),聚焦重大传染(🖌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🦇)域,推(📰)动药物研(🦄)发(🚌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🙃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🌧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✂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🈳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🍰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⏰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🕖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🎏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💑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🌧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💫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🤠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⏬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🥟)卫生事件等(📲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🌫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🏈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💽)家医保局医药(🎁)服务管理(🏉)司司长(📰)黄心(🖊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⬆)明确(📈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♑)价(♿)值创新药(🐣)提供新(🔧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🏹)录中的药(🍼)品是(🎱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