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📦)—(🌗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🐹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💽)数据用于创新药(🚜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🌡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📓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🦈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🚭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⏫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🤗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🧕)研发方向(⬛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🚰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🐂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🖌)获得国(🏑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🤴)请医保(🙃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🥛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👰)录(👃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🛑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🌼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👳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🔧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🛳)持机(📡)制。 (⏲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🌓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🛍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🍒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➕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🥋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🍤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🗽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🌰)可行路(🔜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💺)出设(📭)立“商业健康(🚧)保险创(🔛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😅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🐿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🥝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😚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👕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💌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🔘)商保创新药目录(⛏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🤚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😁)目录中的药(💮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🕺)相关负责(🛁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🖱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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