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🧛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☔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🏈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😸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🦍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🏐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🌻)件都一一给出(🐡)解决措施。 (🖖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🥓)数据(🗿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🏑)品,支持(🧢)医药企业、科(🌃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🤦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📊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🚆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🉑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🕺)创新药(🌝)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🚊)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👮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⏭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🕶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✨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🗿)目录准(🚿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🌍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🧛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🌊)动(🥢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🕜)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🔼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📼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📮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🏿)布会上强调(🎇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🦎)采购绿(❗)色通道,保障(👝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👯),不得(🕠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🤝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🔩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🦐)序将符合(🛷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🌡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🚗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🥫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💛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😾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😩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😆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👼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💠)一(🥎)致(🌄),企业可(🚦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🥤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🕋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